2014年12月17日,歐盟委員會在官方公報上發(fā)布歐盟發(fā)布《持續(xù)性有機污染物指令》修訂案((EU)No 1342/2014),修訂主要內容如下: (1)設定了溴二苯醚和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的限值標準; (2)在條例的控制物質清單中加入了六氯丁二烯,氯萘,短鏈氯化石蠟和硫丹。 (EU)No 1342/2014將于2015年6月18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