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加拿大正式發(fā)布《加拿大環(huán)境保護法》框架下含汞產品法規(guī)SOR/2014-254,該法規(guī)旨在通過禁止生產、進口含有汞及其化合物的產品,減少汞釋放對環(huán)境帶來的風險。法規(guī)將于2015年11月7日生效,主要內容如下:
一、法規(guī)管控的產品范圍
法規(guī)管控范圍是所有的含汞產品。
二、不受法規(guī)管控的產品范圍
不受法規(guī)管控的產品范圍如下:
1.垃圾;
2.最終能被回收的產品;
3.受食品藥品法案(Food and Drugs Act)section2管控的產品;
4.動物健康法( Health of Animals Act), subsection 2(1)獸用生物制品;
5. 表面涂層材料法規(guī)(Surface Coating Materials Regulations)或玩具法規(guī)( Toys Regulations)定義的表面涂層;
6.害蟲控制法案( Pest Control Products Act) subsection 2(1)中的害蟲控制產品;
7.飼料法( Feeds Act)section 2 中定義的飼料;
8.化肥法案(Fertilizers Act)section 2中定義的肥料;
9.子彈和炸藥;
10.均勻材料中汞質量分數為0.1%或更少的產品,電池除外;
11.均勻材料中汞質量分數小于等于0.0005%的電池,紐扣電池除外;
12.2016年1月1日起,均勻材料中汞質量分數小于等于0.0005%的紐扣電池;
13.2016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在體內至少連續(xù)30天的醫(yī)療設備的紐扣電池;
14. 冶金操作的礦石、精礦和副產品;
15. 道路車輛等。
三、豁免于該法規(guī)的產品
部分豁免于此法規(guī)的產品如下:
1.表面涂層材料法規(guī)定義的表面涂層材料或玩具法規(guī)規(guī)定的適用于玩具的表面涂層材料;
2.非電池產品,且產品的均質材料中的汞含量等于或小于0.1%;
3.非紐扣電池的電池,且產品的均質材料中的汞含量等于或小于0.0005%;
4.自2016年1月1日起,均質材料中的汞含量等于或小于0.0005%的紐扣電池;
5.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1日期間,安裝在醫(yī)療器械中的紐扣電池,而且這些醫(yī)療器械是意圖至少會留在人體內30天的。
四、標簽要求
除少數產品之外,針對含汞但卻符合法規(guī)要求的產品必須滿足以下標簽相關要求:
1.聲明“包含汞/Contient du mercure”;
2.安全處理程序和意外破損應采取的措施;
3.依照法律管轄的可處理或回收的產品,須有產品處理和回收的可用選項;
4.依照適用法律該產品應該處理或回收的聲明。
五、法規(guī)的其他重點
法規(guī)的其他重點要求如下:
1.所有形式的汞都在管控范圍內;
2.本條例的汞測定,應當在加拿大認證機構獲得ISO / IEC 17025:2005認證的實驗室或環(huán)境質量法案,R.S.Q.Q-2,c認可的實驗室;
3.本法規(guī)制定的汞測試方法為:IEC 62321-4:2013;
4.從2016年起,含汞產品的制造商或進口商每三年都應當向部長提交關于個人及產品詳細信息的報告;
5.含汞產品的制造商和進口商主要營業(yè)地點在加拿大時,需保持自注冊日起5年內的產品的生產日期、汞含量等內容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