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加拿大衛(wèi)生部(HC)發(fā)布了以下五種化學品的有害物質評估:
l 丙酮;
l 己二酸;
l 二乙二醇單甲醚;
l 乙酸正丁酯;
l 氫氧化鈉。
有害物質評估描述了《危險產品法》(HPA)附表2中概述的不同危險類別中的化學物質分類。HC指出,它已將有害物質評估準備為教育和信息資源。根據《危險品法規(guī)》(HPR),必須在危險品或包裝該危險品的容器的標簽上披露健康危害,并且必須在安全數據表(SDS)上披露。據HC稱,供應商可能會使用有害物質評估來滿足這些法規(guī)要求。HC指出,供應商對其危險產品標簽和SDS的準確性承擔“最終責任”。
來源:汽車海外技術合規(guī)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