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
哥斯達黎加 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 2020-03-17 如下信息:
第020-2020-ARP-SFE號決議——關于及所有存在有害生物國家的所有報道寄主的椰(Cocos nucifera)籽及椰籽外的種植植物內(nèi)的Aleurodicus destructor Mackie 1912
哥斯達黎加謹通知,根據(jù)第020-2020-ARP-SFE號決議已批準了第G/SPS/N/CRI/222號文通報的植物檢疫措施。決議草案已于2020年1月14日散發(fā)。生效日為最終法規(guī)公布日后六個月。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CRI/20_1995_00_s.pdf
該補遺通報涉及:
[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的修訂
[X] 法規(guī)批準、生效、公布的通報
[ ] 以前通報的法規(guī)草案的內(nèi)容及/或范圍的修改
[ ] 撤消擬定法規(guī)
[ ] 更改擬定批準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chǎn)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nèi)的評議期。)
[ ]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