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標題:
對通報 G/TBT/N/USA/1172 的第1次補遺
通報號:
G/TBT/N/USA/1172/Add.1
覆蓋產(chǎn)品:
天然氣。ICS: 75.060 HS:
世界貿(mào)易組織 |
G/TBT/N/USA/1172/Add.1
2017-08-30
17-4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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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性貿(mào)易壁壘 |
原文: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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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報
以下通報根據(jù)TBT協(xié)定第10.6條分發(fā)
1. |
通報成員: 美國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稱 ( 3.2條和7.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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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負責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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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報依據(jù)條款:
[ ]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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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HS編碼: ICS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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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 機動車天然氣燃料
語言: 頁數(shù): 鏈接網(wǎng)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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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內(nèi)容簡述: 標題:機動車天然氣燃料
部門:加利福尼亞州食品與農(nóng)業(yè)部
措施:不批準決定
摘要:2017年6月23日,加利福尼亞州食品與農(nóng)業(yè)部(食品農(nóng)業(yè)部)向行政法律辦公室(OAL)提交了一個法律措施提案,批準并修訂涉及加州機動車天然氣燃料零售的加州法規(guī)法典(CCR)第4編的規(guī)定。2017年8月7日,行政法律辦公室(OAL)通報食品農(nóng)業(yè)部不批準該項法律措施。
不批準的原因是因為食品農(nóng)業(yè)部不符合政府法典第11349.1條規(guī)定的必要性、明確性和一致性標準,以及加州行政程序法案(政府法典第2編第3部分第3.5章(從第11340節(jié)開始);以下稱為APA)的程序要求。法律措施的不批準決定詳細說明了OAL不批準食品農(nóng)業(yè)部法律措施的原因。食品農(nóng)業(yè)部自收到書面決定之時起有120天的時間處理這個問題及向OAL重新提交法律措施。OAL保留在重新提交后執(zhí)行符合APA程序和實質(zhì)要求的全面審查權(quán)利。
No. 34-Z,2017年8月25日加州法律公告紀事(第1283頁):
http://oal.ca.gov/wp-content/uploads/sites/28/2017/08/34z-2017.pdf
不批準決定:
http://oal.ca.gov/wp-content/uploads/sites/28/2017/08/2017-0623-01S_Disapproval-Decision.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TBT/USA/17_3814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TBT/USA/17_3814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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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標與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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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關(guān)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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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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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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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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